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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低值易耗品精细化管理模式探讨

发布时间:2020-06-10 点击数:3803

一、低值易耗品定义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易损耗、可重复使用的劳动工具,诸如工器具、办公用的桌椅文件柜等,其性质同固定资产。一般企业低值易耗品价值在2000元以内,检察机关低值易耗品价值在1000元以内。

二、检察机关强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意义

低值易耗品作为检察机关资产组成的重要部分,强化低值易耗品管理是为了规范和加强检察机关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管控体系,保证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良性循环,规避资产管理风险。

三、检察机关低值易耗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缺失

不能通过人去管人,而应通过制度去管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也是如此。不同于固定资产的按月折旧摊销、达到报废条件后的固定资产清理,低值易耗品往往是一次性摊销进成本费用,这就导致检察机关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不重视,制度建设、流程建设缺失。同固定资产一样,低值易耗品的全生命周期的开始也是需求计划的提报,其结束也是无法使用达到报废条件报废。但是检察机关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流程上并未详细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每一步,这就导致低值易耗的处置随意账目混乱,盘亏盘盈情况屡见不鲜。

(二)对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并不清晰

检察机关是财政拨款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相对薄弱,低值易耗品相关制度流程建设的缺失,导致低值易耗品界定不清晰,财务人员将1000元以上资产计入固定资产,造账在册,建立相应资产卡片,而对于一千元以下的不予理会。

(三)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不够重视

低值易耗品自身单位价值低及使用寿命短的原因决定其入账不同于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往往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这使得低值易耗品在会计账簿上无迹可查。价值低、使用寿命短、账簿上不反应、用量大、消耗快等等一系列因素也促使检察机关各级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不重视。

(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工作缺乏计划性 , 控制不严

由于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较低的缘故,且用量大,消耗快等因素,各部门或科室往往自行提报需求计划,自行采购,然后统一集中报销。财务部门在报销时仅对票据的真实性、报销流程的合规性負责,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并不知情,无人监管难免会滋生以次充好,买A报B等情况发生。且由于各部门或科室自行采购往往会导致重复购买,造成大量低值易耗品闲置。

(五)账目不完善,台账不完备

无论手工账还是信息化台账,固定资产管理都设立了固定资产卡片,也都建立了台账。但是由于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进成本,会计账面不反应,数量大、金额低等缘故,检察机关低值易耗品并未建立资产卡片及台账,有的建立了,但入账不完全。

四、强化检察机关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相关措施

(一)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根据低值易耗品自身特点,参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检察机关内控机制,从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的提报、询价、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变动、清查、报废九个方面着手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每一步骤都有章可循,有理可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明确到责任人,可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小组对低值易耗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进行监管,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深入强化低值易耗品分类管理理念

低值易耗品虽有别于固定资产,但其属性同固定资产。检察机关应当对低值易耗品的范围范畴进行明确界定,盘查所辖资产,对账外低值易耗品账外入账,造账在册。同时应将低值易耗品按大类分,分为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介于200元到1000元)和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并再细分为通信类、办公类、家具类等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落实到各个部门或科室,每个部门或科室设立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所属部门或科室资产的清查盘点报修报废等,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科学化。

(三)转变观念, 从领导到管理者都应该重视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上行下效,上传下达,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应当重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避免国有资产不必要的流失。最上级制定低值易耗品管理大框架,各级再通过不断的摸索丰富,建立出一套完整的低值易耗品管理机制。层层抓,级级管,同时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流程建设一定要宣贯到位,让各层级对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重视起来。检察机关应建立资产管理小组,各层级应设立资产管理员,整体有总账,各层级有明细账。同时借鉴别人的管理模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地提升资产管理员自身业务能力,使管理更强有力化。

(四)统一计划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工作

检察机关应设立资产管理小组并规定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周期性,设定固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各部门或科室提报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资产管理小组根据资产台账低值易耗品账目数、各部门或科室人员情况及低值易耗品消耗情况审核需求计划确定采购计划。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确定后进行市场询价比价,如一次性采购金额较大,应进行招标。低值易耗品采购到货后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采购计划、询价、招标、验收入库都应留有书面性记录,以作备查。

(五)推进信息化进程,完善台账建立

随着信息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会计电算化程度的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应参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订做适应自身的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分两大模块,一是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提报与审核及采购计划的确定,二是低值易耗品的收发存,两个模块低值易耗品明细都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位成本、实际成本。前一模块还应明确计划提出部门或科室,后一模块应设立领用部门、领用人。

上述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的设计应贯穿低值易耗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计划的提报、询价、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变动、清查、报废,通过该系统可真正做到使低值易耗品的收发存有迹可循。

当然通过低值易耗品系统的建立可使低值易耗品管理账目化,同固定资产盘点一样,由资产管理小组组织,财务人员监盘,应定期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盘盈、盘亏在搞清楚来龙去脉后,应在账面予以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五、结论

检察机关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其所辖资产皆属于国有资产。低值易耗品作为检察机关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单位价值低、易损耗且在会计处理一次性摊销等因素,往往对其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上忽视,这难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检察机关各层级人员都应重视低值易耗品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明确低值易耗品分类要求,并通过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建立完善的低值易耗品台账,做到有账可察、有迹可循。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全生命周期管理,从需求计划的提报到报废,唯有这样才能将低值易耗品管精管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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