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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举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数:2161


近日,徐州市财政局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新闻发布大厅举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本次清查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有关要求。资产处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在发布会后接受了电视台、电台的现场采访。


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近来,中央、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的规章制度和文件。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徐政规[2015]1号)规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决定自4月起至今年11月,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准确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体制。市委、市政府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非常重视,除专门印发工作文件外,市政府还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统一以2014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范围一是基准日前经市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单位附属未脱钩的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兴办企业,以及单位对外担保、投资、出租出借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在本次清查中须据实填报;二是市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资产清查的内容是清查基准日单位所有的各类资产和负债,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


整个资产清查工作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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